第四百四十八章 当仁不让
牛魔王叹了口气转过头看一下叶寒说道,“您说吧,你想怎么着?”,叶寒把手一摆,“我不想怎么着,他们俩是没主意了,所以才叫上你,让你给我出出主意,看看有没有什么出其不意的绝招能够制服霸王丸,你不是也在这里看了现场直播,那霸王丸虽然没有出招,可是侍魂的规则和游戏里不也完了吗?!”
“玩倒是玩了,我和西部大汉玩,我还赢了好几局呢!”
叶寒点了点头,“那你赢的是霸王丸吗?!”
牛魔王眨了眨眼睛,“都赢过,用过天草,也用过水神和火神都赢过他!”
叶寒点了点头,“你觉得天草也好,水神火神也罢,他们的绝招想赢霸王丸到底靠的是什么?!”
牛魔王挠了挠脑袋,毕竟他的智商有点问题,他琢磨了半天,然后看向叶寒说道,“你要说勇气是应该是占到了主要成分,他一直输给我,见了我就矮三分呢!第2个吗?就是轻招用得比较好,可以破防,破防就磨血,这样凑到最后时间快到了,这哥们的血被我磨的差不多了,他也就该输了!”
这个思路其实一直都有,不过叶寒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他转过头看向胖子和兔子,“哎,武松前两次和我比武,外加那个兔子都是要杀死我,可是我跟霸王丸要是比武就是堂堂正正的决赛,所以不存在他杀死我的可能,那我要是磨血不就完了吗?!”
兔子有些无奈的说道,“你说的堂堂正正的决赛,你还用耍赖的招数啊?!”
说到底如果真的想和霸王丸进行堂堂正正的,来一场大战的话,首先就要在气势上不能输给他,其次要有所谓的出其不意,那根羽毛笔也许能用得上,至于其他的方法,要是真的在开发出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叶寒转头看向牛魔王说道,“好吧,你倒是觉得哪些招式管用?尤其是火神和水神,都有什么好办法,你觉得是近战还是远攻?应该如何针对?以你对霸王丸的了解,在游戏中应该如何进行破解?比如他的龙卷风,比如他的旋风斩,比方说他使用的这些破防的招式,如果堂堂正正的去赢,你觉得还应该有什么办法可以破坏的?!”
牛魔王点了点头说,“水神和火神都是近战的,所用的刀也都是太刀而且是短的,而你的黑色长刀可以变成钩猪的杆子,还有变成羽毛笔这不用说了,要是用奢侈品进行应敌,那恐怕只是把霸王丸吓一跳,能帮你在压缩在犄角里进行解救出来!如果单纯的用杆子不停的撇,这样的招数恐怕没什么意义!”
“要我说呀,你倒不如学一点近战!”
叶寒眉头一皱,他转而看向兔子又看向牛魔王说道,“偏偏我的近战本事并不强,这种东西完全是靠修为,我的修为太低了!所以从某个角度上来说,要是近战似乎并不能解决和他势均力敌的可能!”,牛魔王摆了摆手说,“我乃地仙之一,我的水准来看,别看我使用的是斧子,或者是这个太阳神枪,但近战而言,如果你能以拳脚应对,倒也不是不可能战胜霸王丸!我们看了直播,你差一点就实现了武松打虎,那些招式完全可以用的。”
叶寒点了点头说,“可是要论拳脚,你觉得我应该是有什么办法呢?”,兔子拍了拍牛魔王的肩膀,然后接着牛魔王的话茬说道,“近战使用拳脚,说到底就是靠对招式的领悟!你的忍者术练得很不错,完全可以虚虚实实,实实虚虚,使用黑色长刀与他进行河豚毒的比拼,腾出一只手砸他一拳,踢他一脚,完全可以做到直接破防,未必非得要用什么终极奥义,那个东西,高手比拼你能见出几回?!”
从实战的角度,无论是牛魔王还是兔子都非常赞成近战而近战实际上从游戏设定来说,轻招是最重要的,只有掌握了轻招,配合以架刀和重刀,才能把对方的防御破掉并且有机会赢得最终的胜利!
叶寒在大陆那边学习了大量的西方剑术,西方与东方剑术的比较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但你要说区别很大程度,在西方那里更讲究剑士的尊严,有些下三滥的招数根本是不可能使用,不过这也就是对别人,对于叶寒来说,他才不在乎近战所谓的剑士尊严!
有时候地上抠把沙子,或者手里准备出某个魔晶,扔出去砸在别人的头上,他是自然的心安理得!叶寒琢磨了一下,然后对兔子说道,“我这里面有个担心!我担心就是我要真要出招,我那些下三滥的招数配合这所谓的剑圣的招数使用啊,像不像三分样,但是我怕违反了规定,要是这种情况,直接被判负就惨了!不然的话我倒挺想借着往外扔一些东西,什么魔兽结晶,什么锅碗瓢盆,出来直接砸对方就好了!”
牛魔王摇了摇头说,“这些招式估计应该不会让你直接被判负,不过这种伎俩对于一个伟大的格斗家霸王丸来说,没有太大的作用!就和你那羽毛笔施展出所谓的出其不意,也仅仅是吓对方一跳,你的招式仍然不能解决对方!这么聊下去,你不能解决问题,反而跑题了!”,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武术家,牛魔王自然是当仁不让!
所以说起这事来,那一定是有板有眼,有理有据,兔子点了点头,回身看向叶寒说道,“要我说你干脆还是老老实实的进行进攻,用气势压倒对方,用拳脚征服对方,这一点你应该没有太大问题!”,叶寒很无奈的摆了摆手说,“我以前的招数都是剑圣的剑招与修为的配合,到了剑圣的身份,恐怕就是无招胜无招,一剑劈过去,山崩地裂也就完事儿了!全靠心意念头而动!哎呀,你要说这玩意儿我能怎么着,我也没什么好办法!”